今日热点!中通客车慷慨分红 每10股派0.34元 彰显企业发展信心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5 14:36:32 123 0条评论

中通客车慷慨分红 每10股派0.34元 彰显企业发展信心

上海 - 2024年6月18日 - 中通客车(000957.SZ)今日发布公告,宣布公司拟向股东分配2023年年度利润,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.34元(含税)。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4日,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5日。

此次分红派息彰显了中通客车对股东的回报力度和企业发展的信心。2023年,中通客车克服疫情反复、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,实现营业收入**[请提供具体数据],同比增长[请提供具体数据]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**[请提供具体数据],同比增长[请提供具体数据]%。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,以创新为动力,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,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强。

近年来,中通客车积极践行高质量发展战略,加大研发投入,不断推出新产品、新技术,产品线日益丰富,市场份额稳步提升。公司先后荣获“中国客车行业年度卓越贡献奖”、“中国客车行业品牌影响力奖”等多项荣誉。

中通客车表示,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,以创新为驱动,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,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,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
分析人士认为,中通客车此次分红派息是公司经营状况良好、财务状况稳健的体现,也反映了公司对股东回报的积极态度。未来,中通客车有望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,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价值。

以下是本次分红派息的相关信息:

  •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: 0.34元(含税)
  • 股权登记日: 2024年6月24日
  • 除权除息日: 2024年6月25日

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网站或中通客车官网查询更多信息。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5 14:36:32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心宜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